新东方在线

课程规则说明

 

学员同意按照本说明的条款,由我司旗下品牌的新东方在线网(www.koolearn.com)为学员提供GMAT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具体课程规则说明如下:

1、定义条款

 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是我司旗下品牌的新东方在线网(www.koolearn.com)推出的向特定注册学员提供的GMAT考试考前辅导课程,学员系参加该课程且按我司要求完成注册、缴费并阅读确认本说明的学员。学员应按照本说明的约定和我司的要求全面完成我司提供的教学、辅导及学习课程。

2、参加 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

学员经慎重考虑,现决定根据本说明的约定参加我司的上述 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我司亦同意根据本说明的约定为学员提供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内容。

学员在根据我司的有关要求完成注册、缴费和阅读确认本说明后,学员即可成为上述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的学员,参加我司提供的有关课程。

双方共同认为,学员及时、全面地完成我司设置的学习课程,是学员通过GMAT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司将为学员设计和提供优质的在线课程及学习计划,学员也将按照我司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课程。学员必须登录网站www.koolearn.com确认本说明。

3、辅导班、费用及费用支付

3.1辅导班名称: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

学员购课后,需在有效期内上完所购全部课程(以koolearn官网学员课程后台显示的课程有效期为准)。若学员未能在课程有效期内上完课程,则课程自动结束,我司不再提供未完成的课程。课程有效期届满(视为我司已提供全部课程服务)本课程自动结束,我司不再向学员提供未完成的课程,学员亦不能要求退费。

    3.2学员应按我司规定的支付方式向我司全额支付以上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学习费用。

     3.3是否指定授课教师:否

 若授课教师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身体原因、离职、公司内部考核不通过等)无法继续担任授课工作的,甲方有权变更课程的授课教师。

4、学员的权利与义务

4.1权利

学员在按照本说明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我司所提供的教学及服务。

4.2义务

4.2.1学员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4.2.2学员应遵守我司的学习计划和课程安排;学员应遵守我司的辅导规则,若学员提交自主命题文章,或者提交非原创文章(如考官范文、抄袭等),我司有权不予批改;      

4.2.3学员对于我司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学员个人使用,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和内容或者将自己的注册帐号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我司有权终止学员的所有服务。

4.2.4学员应遵守我司的写作批改及口语批改辅导规则,若学员提交非授课老师布置的文章或非原创文章(如考官范文、抄袭等),我司有权不予修改。

5、我司的权利与义务

5.1权利

5.1.1我司有权根据本说明相关条款获得学员交纳的相应学费;

5.1.2我司有权根据本说明的约定获得、持有和核对学员提供的有关个人信息、资料。

5.2义务

5.2.1我司应提供本说明规定的课程服务;

5.2.2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我司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学员使用的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学员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我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6、课程退换规则

6.1学员购课后七天内(购课时间以订单记录为准)可申请退换课,但试听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长(规定时长≤4课时),如七天内学员要求退换课,但试听时间已超过规定时长,需按照规则进行退费,产生退费金额=原支付金额-原支付金额*(已观看课时数-4课时)/总课时;每个课程仅有一次换课机会,因换课产生的费用多退少补,换课后如有余额产生将退还至学员的新东方在线学习账户,学员可以使用账户余额支付购买其他课程或提现;

6.2 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退换课(含7天内退换)均需要先行扣除全部已经产生的课时费用(包括写作批改的相应费用,按次(篇)×零售单价计算;写作批改未使用的部分,视为学员自动放弃,我司不收费亦不额外退款),剩余费用再给予退还。扣费标准:作文批改100元/篇。

6.2.1 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为GMAT旗舰版与一对一课程组合优惠产品,享受超值优惠价。退换课时需以前台售卖展示页面价格为准,根据不同组合的实际课时进行价格核算;

6.2.2在一对一课时完全未使用的情况下,如学员申请退换课,需先行扣除GMAT旗舰版已使用的课时费后(扣费基准则以GMAT旗舰版的前台售卖展示页面价格为准),剩余费用再给予退还;

6.2.3在已使用部分或全部一对一课时的情况下,如学员申请退换课,需先行扣除已使用一对一课时费后(875元/小时),再扣除GMAT旗舰版已使用的课时费(以相应班型前台售卖展示页面价格为准)、资料费、服务次数、进度等费用后,剩余费用再给予退还。

6.3因退/换课须特殊申请审批,办理退/换课手续需联系客服处理。 

6.4详细退换课规则以官网www.kooleran.com公布的退换课规则为准,如官网规定的条款与本说明有冲突,以本说明为准。

7、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中一对一课上课规则

7.1上课纪律

为了保证良好的学习效果和课堂秩序,学员及我司安排的教师(以下简称教师)需按照我司安排的课程表进行课程。如遇特殊情况,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7.1.1调课

7.1.1.1如遇特殊情况,学员应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班主任调整上课时间;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意外等紧急情况应至少提前12小时通知班主任调整上课时间,并消耗1张调课卡(开课前由导学老师根据学员所报班型进行赠送)。如学员在该次课程上课前24小时内通知班主任调整上课时间的,我司有权不受理此次调课申请,若学员未能按照原定时间上课,该次课程课时将自动扣除,不予补课。调课必须由班主任安排,若发现学员和授课老师私自约定调课的,我司有权从学员剩余课时中额外扣除一个课时。

7.1.1.2如遇特殊情况,授课老师可要求调整上课时间。授课老师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教务老师;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意外等紧急情况应至少提前12小时通知教务老师,并赠送学员1张调课卡。如授课老师在该次课程上课前24小时内通知教务老师调整上课时间的,我司将向学员额外赠送该次课程时长的50%作为补偿。

7.1.2迟到、补课

为严肃教学纪律,教师和学员必须严格按照上课时间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做好上课准备。

7.1.2.1如学员迟到≤30分钟,授课老师将按照学员实际上线时间开始上课并按照原定时间结束课程,我司不予以补课;

7.1.2.2如学员迟到>30分钟,则视为学员自动放弃该次课程,消耗该次课程时长的100%,授课教师不予等待且不予补课;

7.1.2.3如授课老师迟到≤30分钟,该次课时时长应相应延长;

7.1.2.4如授课老师迟到>30分钟,该次课时时长应相应延长,并且我司将向学员额外赠送该次课程时长的50%作为补偿;

7.1.2.5如授课老师迟到>30分钟且没有联系学员或教务老师,则视为默认取消该次课程,学员不予等待;授课老师应另行补课(补课时间由教务老师统一安排),并且我司将向学员额外赠送该次课程时长的50%作为补偿。

7.2停课

学员在上课期间,要按时完成授课老师及班主任安排的作业,以保证正常教学任务的完成,并最终实现一定的学习效果;若学员无法通过测试或不进行测试,致使我司无法获知学员学习效果,导致无法开展下一步教学的,我司有权进行停课处理,直至学员合理完成相应作业并进行测试,再恢复上课;如情况恶劣,可对学员进行劝退,根据退费规定退还相应学费。

8、奖学金

8.1为鼓励学员,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设立奖学金,满足以下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奖学金:

A.学员在履行本说明4.2条的所有义务,并在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有效期(以koolearn官网学员课程后台显示的课程有效期为准)之内或结束后1个月内参加GMAT考试,取得以下成绩,可申请对应奖学金;

a750分<GMAT总成绩≤800分,可申请奖学金1500元整;

b720分<GMAT总成绩≤750分,可申请奖学金800元整;

c700分<GMAT总成绩≤720分,可申请奖学金500元整。

注:奖学金只可申请一次

B.学员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www.koolearn.com网站提交准考证号、考试成绩证明资料和奖学金申请(如因成绩未公布,可在成绩公布日后顺延15个工作日申请),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奖学金;

C.学员申请奖学金时,需提供:

a)近1个月内所参加考试的有效GMAT考试成绩单截图;

b)报名所用的身份证件扫描件(证件信息需同本课程说明预留个人信息一致)。

8.2学员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便学员满足第8.1条申请奖学金条件的,我司有权拒绝学员的申请:

8.2.1未在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课程有效期(以koolearn官网学员课程后台显示的课程有效期为准)之内或结束后1个月内参加GMAT考试并取得成绩。

8.2.2伪造报名证件的、或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参加考试、或以虚假证件报名参加本班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证件,或证件号码、姓名与报名参加考试的证件、证件号码、姓名不一致等情况);

8.2.3在考试当中出现违纪、违法等情况的、或被取消报名资格的;

8.2.4学员未曾登录网站提交申请奖学金信息,并且未按照本说明要求的申请时间(本说明第8.1条)内提交申请信息、办理申请流程,或申请中提交不正确、不真实、不完整、无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8.3收到学员申请奖学金的全部信息后,经我司核实确认无误的,3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通过的顺序开始陆续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如认为学员不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我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不通过的说明书通过手机短信、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学员。

8.4办理奖学金的学员不享受再次申请奖学金待遇。

9、重读条款

申请重读以学员在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课程有效期(以koolearn官网学员课程后台显示的课程有效期为准)之内或结束后1个月内参加GMAT考试,取得以下成绩为前提,因任何原因缺考或者弃考的,均取消重读资格!

9.1免费重读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述分数条件和其它条件(详见9.1.2其它条件)中对于免费重读的要求。

9.1.1分数条件

通过学习取得成绩为550分≤ GMAT总分<650分。

9.1.2其他条件

以下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方可视为符合免费重读条件中的本条款的其它条件。

9.1.2.1GRE录播课旗舰版听课进度应达到85%(以学习平台显示为准);

9.1.2.2写作批改使用率达到85%;

9.1.2.3一对一课时听课进度应达到85%,一对一课时进度计算规则:(已完成一对一课时/一对一总课时)* 100%,其中,一对一1课时时长为60min,每次排课2课时。

9.2重读规则

符合免费重读条件的,可申请免费重读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中录播课程部分(重读不包含1对1辅导、写作批改、直播课程等内容,本说明另有约定的除外)。重读只可申请一次,即使重读后参加考试取得的分数符合本说明9.1.1分数条件的,学员亦不可再次申请重读。

9.3学员如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无论学员在参加GMAT考试中是否达到我司承诺的重读分数,学员都无权要求重读。

9.3.1未在GMAT录播课(旗舰版+8小时一对一)课程有效期(以koolearn官网学员课程后台显示的课程有效期为准)之内或结束后1个月内参加GMAT考试并取得成绩;

9.3.2伪造报名证件的、或未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参加考试、或以虚假证件报名参加本班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证件,或证件号码、姓名与报名参加考试的证件、证件号码、姓名不一致等情况);

9.3.3因任何原因的弃考或缺考、在考试当中出现违纪、违法等情况的、或因任何原因未报名参加GMAT考试,或被取消报名资格的;

9.3.4学员未曾登录网站提交重读申请信息,并且未按照本说明要求的申请时间(本说明第9.4条)内提交申请信息、办理重读流程,或重读申请中提交不正确、不真实、不完整、无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号码、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

9.4在符合重读条件的情况下,申请程序如下:

9.4.1学员于GMAT成绩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www.koolearn.com网站提交姓名、个人电话、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截图、和课程学习情况描述等信息和重读申请(如因成绩未公布,可在成绩公布日后顺延15个工作日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9.4.2收到学员申请重读的全部信息后,经我司核实确认无误的,3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通过的顺序开始陆续办理重读手续。重读办理成功后在学员同一注册用户名(网络课程用户名)下开通课程,并以手机短信、站内信等形式予以告知;如认为学员不符合重读申请条件,我司将在3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不通过的说明书通过手机短信、站内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学员;

9.4.3办理重读学员不需签订任何协议,重读课程有效期为180天(重读课程开通时间以课程实际开通时间为准),不享受再次重读和相关服务。

10、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说明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说明一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说明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说明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我司可以通过网站公告的方式通知学员)。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说明项下的义务。

11、知识产权保护

我司网站内以任何形式表现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表格、电子邮件等)的著作权,由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我司共同享有,学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我司的包括电子课件在内的任何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翻录、复制或从事其他任何违反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对侵犯我司知识产权的个人和组织,我司和作品的著作权人将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我司有权对从事网上非法活动的学员终止所有服务。

12、争议的解决

12.1本说明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2.2双方在履行本说明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12.3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13、保密义务

我司对学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学员同意,我司不得将学员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具体义务内容详见我司网站的《隐私保护政策》。

学员对本说明的内容、我司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我司同意,学员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学员违反保密义务给我司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我司的损失。

14、课程期限

课程有效期自双方实际履行各自义务,或接受对方履行行为之日起至课程详情页页面显示的截止日期之日止。

双方实际履行各自义务,或接受对方履行行为具体是指:学员完成在我司所述的新东方在线上注册、缴费、阅读确认本说明之行为;我司接受学员上述行为。

15、其他

学员阅读完本说明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按钮代表对本说明的认可,如果不认可本说明或对其中任何条款有异议的,应立即点击“取消”按钮并联系客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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